2024年宁波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缴费标准+保障待遇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14:27:59作者:佚名
2024年度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最新消息
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1、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
60元/份
保障期限:
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
保障责任:
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个人承担按住院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字段推算,推算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按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予以给付。
参保年度内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2、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
130元/份(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前湾新区退休人员无法参保)
保障期限:
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保障责任: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的(在职转为退休视作连续参保),给付4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个人承担按住院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字段推算,推算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按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予以给付。
3、宁波市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
60元/份(保障期限三年)或20元/份(保障期限一年),每人最高可参保3份。
保障责任:
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首次确诊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类大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
4、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
50元/份(保障期限四年)或15元/份(保障期限一年),每人最高可参保3份。
保障责任:
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
医疗互助保障办理时间&方法
①已建工会基层单位
集中参保办理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方法:
统一登陆宁波工会网“服务平台—基层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模块网上参保(工会网网址:https://www.nbgh.gov.cn/,基层工会管理员查询网址:https://hyxt.nbgh.gov.cn/nb-union-help/app/selectAdmin/selectAdminPage.html,技术支持:18968272158,联系人:侯老师)
已参加特种重病、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的基层单位,保障到期日在2024年4月30日以后的,在保障期满30天内完成续保。
②退休人员
自助参保方式:
可在“甬工惠”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医疗互保—退休参保”模块中,自助完成线上参保缴费,参保系统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开放
线下参保方式:
由各镇街和村、社区结合实际,在集中参保结束日期前自行安排参保时间,参保结束后由社区(村)工会统一通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平台办理参保手续。
宁波“工惠保”项目
“工惠保”参保对象:
宁波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团体投保仅限在职职工;
个人参保仅限宁波“工惠保”的连续参保人员。
缴费标准:
60周岁及以下:68元/人
60周岁以上:168元/人
保障期限:
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
保障责任:
被保障人因住院(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及癌症处方外配药)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社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不含医保超限价)1万以上部分按100%报销,最高报销金额100万元;
社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含医保超限价)1万以上部分按80%报销,最高报销金额100万元。
“工惠保”办理时间&方式
宁波“工惠保”项目全年参保时间不限,在职职工由单位集体参保,各单位首次参保或续保,可点击宁波工会网(www.nbgh.gov.cn)底部“服务平台—基层工会”模块,登陆“工惠保”平台办理。
其中首次参保,保单生效日期为单位在工会网上提交资料的次日;续保在到期时间前完成操作,续保保单生效日期为上一保单到期时间的次日。已参加过宁波“工惠保”的退休人员,通过“宁波工惠保”微信公众号参保。咨询电话:87885678
政策来源:宁波工会网,原文https://nbgh.gov.cn/zghcms/hztzgg/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