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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更新时间:2023-12-21 17:10:07作者:未知
武汉残疾学生及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办理事项指南 | |
办理事项名称: | 残疾学生及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 |
政策依据: | 《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实施方案》(武残联[2012]21号) 《关于对<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武残联〔2014〕48号) |
申请条件: |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中专、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本科院校(含特教学院)以上,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1、持有《武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大学(大专)、中专(职业高中)的武汉市城镇和农村享受低保的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2、持有武汉市户口和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大学(大专、中央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中专(职业高中)的残疾学生。 |
申请资料: | 残疾学生:新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和就读学校《学费收据》;老生只需提供当年《学费收据》。 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新生须提供其父亲或母亲《残疾人证》和《身份证》、《低保证》及子女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就读学校《学费收据》;老生只需提供《低保证》和当年《学费收据》。 |
申请地点: | 户口所在地社区 |
办理流程: | (一)个人申请 残疾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疾人协理员领取并填写两份《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审批表》。 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残疾人协理员领取并填写两份《武汉市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中专以上学校学费补助审批表》。 中央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由所在学校(江汉、汉阳、武昌教学点)按照招生规定和条件,组织并集中向残疾学生户口所在区残联申报。 (二)审核和发放 社区协理员初审。填报申请材料,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街道(乡、镇)残联进行审核; 街道(乡、镇)残联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后连同《审批表》一并报区残联审核; 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核通过后发放学费补助。 电大武汉残疾人教育学院审核。各教学点集中组织申报并审核,分别填写《武汉市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学费补助审批表》二份和《武汉市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学费补助汇总表》一份。同时将《残疾人证》和《学费收据》复印件报区残联审批。属特困残疾人学生的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或复印件。区残联负责电大残疾学生的学费审核和补助工作。 |
咨询电话: | 江岸区残联:82713055 江汉区残联:85701898 硚口区残联:83752483 汉阳区残联:84770230 武昌区残联:88874992 青山区残联:68865790 洪山区残联:87390015 东西湖区残联:83386221 经开(汉南)区残联:84855036 蔡甸区残联:84902075 江夏区残联:87929755 黄陂区残联:85938023 新洲区残联:86922165 东湖高新区残联:65526028 东湖风景区残联:86628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