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不动产抵押权个人业务登记办理指南(首次+变更+注销)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0 18:01:09作者:佚名
沈阳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备案合同
4.完税材料
5.结婚证(办理夫妻共有的提供)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收费每件80元;
非住宅登记收费每件550元(其中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收费每件80元)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
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手房)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5)完税材料
6)结婚证(夫妻共有的提供)
7)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需提供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8)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还需提供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收费每件80元;
非住宅登记收费每件550元(其中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收费每件80元)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
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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