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鞍山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调整
2023-10-24
更新时间:2023-10-24 16:37:54作者:未知
奖励标准
每引进一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500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上述人才的高新区重点产业体系企业,引才奖励增加50%。
注:本政策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奖励对象
(一)2023年4月15日后,全职新引进唐山籍在唐山市以外人才、毕业2年内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二)2023年6月20日后,全职新引进毕业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学历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一)《唐山高新区引进本土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奖补申请表》《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
(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唐山高新区引进本土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奖补申请表》《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人才入职第二个月的26日-31日,提交到区人社局人才处。
(二)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奖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拨付。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拨付给用人单位。
(四)退回。引进人才需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1年时间,不满1年,用人单位需在人才离职1个月内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
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责令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电话
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0315-5776377
附件下载
1.唐山高新区引进本土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奖补申请表(见第4页)
2.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单位)(见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