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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更新时间:2024-01-14 14:27:01作者:未知
浙江兴新环境有限公司2024年人员招聘公告(第1号)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胜任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6)其他不适合招聘为公司员工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9:00至1月17日16:00。
2.注册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在1月17日16时之前登录链接(http://sxrlwb.zfoline.net/login)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内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报考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原件。
(4)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可前往人社部门开具证明或在“浙里办”平台下载)。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5)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须知:
(1)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作全部无效,请务必谨慎填报。
(2)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应对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信息等问题,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4)招聘专业以《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单独通知。招聘岗位需求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岗位核销公告于1月18日在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org.cn/)公布。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1月18日9:00- 16:00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时间段内仅限此类考生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三)岗位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org.cn/)上公布的笔试相关信息,错过笔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笔试成绩在绍兴人才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人数,原则上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1:5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
(2)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上,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3)参加面试人员持相关证书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现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情形,取消面试资格,不递补面试人员。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浙江兴新环境有限公司留档,不归还应聘人员本人。
面试采取半结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总成绩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范围。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面试成绩在绍兴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应分别按照要求参加相应环节考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1.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递补应聘人员。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公司相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或有其他影响本人录用事项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递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入职后薪酬待遇参照国有企业相关岗位待遇确定。
五、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渠道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本次招聘工作,兴新环境不举办、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举办笔试、面试的相关培训。
咨询电话:0575-8622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