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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育儿假常见问答汇总(广东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

更新时间:2023-04-20 16:09:46作者:佚名

广东育儿假常见问答汇总(广东育儿假最新规定2020)

  【广东育儿假常见问题解答】

  1、《计生条例》规定了哪些假期?

  延续规定了奖励假、陪产假,增设了育儿假和护理假。

  2、奖励假和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八十日的女方奖励假和十五日的男方陪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3、育儿假、护理假的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4、育儿假应如何请休?

  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5、育儿假、护理假能不能补休?

  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应按规定安排补休。

  6、育儿假、护理假能不能补休?

  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应按规定安排补休。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应安排职工补休。

  7、休了育儿假、护理假还能不能休职工带薪年休假?

  职工按照《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的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本文标签: 职工  用人单位  产假  假期  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