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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别人要我赔钱预示着什么(梦见要给别人赔钱)

更新时间:2023-03-19 00:58:10作者:佚名

梦见别人要我赔钱预示着什么(梦见要给别人赔钱)

前几天,一篇帖子上了热搜。

《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

说的是啥呢?

是把2020年12月29日最高法的一个解释,拉出来吊打了一顿。

噼里啪啦!

好不开心!

围观者甚众,甚至也有不少热心网友发给了我,希望我说说这事儿。

莫忙,最近本猹吃瓜已经吃撑到了,所以莫忙。

你猹岚,按照一贯的原则,跑去看了甲方和乙方的第一手资料。

吊打乙方的文章是这么解释的:

“根据那条司法解释,与他人同居,是指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只是出轨,而不是长期、稳定的地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这段话没毛病。

后一段就属于演绎了:

“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后面有一个递进句“更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后面再有一个递进句:

“也就是说,你抓到了你的配偶出去和别的异性开房,但这不属于长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离婚。”

Emmmmm。

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啊。

谬之千里谬之千里。

咱就不拽文了,

猹岚

(没错儿,这就是2022我的新昵称了)言简意赅把这个事儿说清楚。

其实,离婚分两步。

一步是申请,一步是判决。

这事儿好比申请摇号,(等下我再说为啥用摇号这个比喻)第一步是申请摇号。下一步是系统抽号。

你申请了摇号,未必会摇到你。

你申请了离婚,未必就会判离。

不管啥原因,不想过了的夫妻,都有资格申请离婚。

不管你是谁,你都有资格申请摇号。

但是,判决离婚,有很多条件。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判决离婚的前置就是:

“夫妻感情破裂。”

这可是伟大的《婚姻法》最伟大的地方——须知,倒退一两百年,离婚?

不管你是男是女,拉倒吧你,结婚了就锁死,还想离婚,做梦吧你。

当然女方更可怜,过去封建制下,女方是从夫居的,男方真想离婚,就算不符合七出之条,也有办法制造七出的理由。那不叫离婚,那叫休弃。

也有的女子,可能不仅没有犯七出之条,可能还有了三不出的护身符。

猹岚友情提示一下,在封建社会里,对妇女也有保护措施,一般来说,有三个条件只要存在一条,妇女都不可以被夫家休弃,夫家必须管她终身。

条件一:娘家无人。娘家人都死绝了,你让她回哪去。

条件二:曾经伺候公婆养老送终并且守孝3年的。人家尽了义务了,就要管养老。

条件三:夫家曾经贫贱后来富贵的。

“糟糠之妻不下堂。”

但是呢,从夫居的情况下,男人完全是主场,真的休不了妻子,总有一百个办法整死你。

所以,说到底,女性是非常不幸的。

比不幸被休的女性更不幸的是想离婚,想要自由却无法自由的女性。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1950年颁行时,大量的底层女性想离婚,想获得自由,想不再当牛做马,但很多人被夫家迫害,殴打,甚至杀死。

可以说,《婚姻法》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在于,它奠定了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自由: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

这可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人身权利的自由,以国家意志被强行灌输到由上至下的所有的脑壳里。

这也是最人道主义的一项法律。

人世间最悲惨丑恶的事,莫过于两个根本不相爱的人,却要锁定在一张床上,一个屋檐下。

但是呢,离婚自由是有限制的。

提出离婚,确实只需要一个人的意愿就可以了。

结婚需要两个人,提离婚,只需要一个人。

但是,婚姻同样也是神圣的,不能说分就分。

离婚判决基于“双方感情破裂”的前提,那么,什么是“感情破裂”?

这就是法官裁量的空间了。

其实也不是自由裁量,通常是有标准的。

比如,一方出轨,家暴,有严重的不良习惯等等。

情况是这样的,在中国现行法律中,一般人认为的“感情破裂”和法律意义上认定的“感情破裂”是有区别的。

可能每天看韩剧的小夫妻,对方一个冷眼,三五句拌嘴,就觉得天塌了,感情破裂了。

但是法律上,有不同的认定。

包括出轨这个事儿。

你猹岚年纪有点儿大了,老实说,在我看过的男女关系里,有的人会把伴侣出轨,当作生死大恨,真的有人为这个去杀人或自杀的。

也有的人心态稳如老狗,觉得人间除了生死,就没有大事。

而更多的人,占大多数的,是对于伴侣出轨的事,不分男女!

先是震惊、后是愤怒、然后是痛苦,再然后,渐渐消化、消解。最后闹到不得不离婚的,往往是多重因素所致,除了出轨,还有经济层面及身心层面的更多综合问题,累积在一起,最后不得不离婚的。

也有不少即使一方出轨了,另一方经历了震惊、后是愤怒、然后是痛苦,再然后,渐渐消化、消解后,依然能够继续过下去,还能过得不错的。

没错儿,这就是复杂的人性。

就说我最近正在见证的一个例子。

我的一位农村朋友,生活得一直不太好,这几年日子过得好转了一些。但是,太太提出来坚决要离婚,且离家出走了。

周围人都知道,他太太外面有人了,且公开同居了。

他确实很痛苦。

快一年了,经历了震惊愤怒痛苦。

现在是处于一个木然的状态。

但,他一点儿都不想离婚。

为什么?

三个原因,离婚,要失去一半财产。房子现成地就要劈一半儿。

还有俩孩子。他不想失去孩子。也绝对不接受孩子分一个给妻子,以后跟着继父过活。

他对她还有感情。

最后就只能拖着,抵抗着,反正坚决不肯去协议离婚。

即使我身为他的朋友,也能从另一个角度理解那位坚决要离婚的女士。20岁就被媒人撺掇着结婚了,眼睛一闭就生了2个娃,现在好容易不负债了,娃大了,能抬头看看外面世界了,哇,世界好精彩,我不想和这个男人过了!

我这位农村朋友,现在的态度就是苟着。太太反复提离婚,他就是不接茬儿。

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他太太在外面遭遇的那个男人,是个渣男,只是骗她钱骗她感情的。

如果她和他走不下去了,她就还能回头继续和他好好过日子。

瞧,这才是真实的、残酷无情的生活。

那,如果我是法官,我该怎么判?

将心比心,就我朋友这案子,我都真不知道咋判。

出轨,在离婚判决中,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一项参数。

但在法律事实上,和人性事实上,也真的不能作为感情完全破裂的终极证据。

我还看过这样一个案子。

一男的起诉离婚。

说,经过亲子鉴定,孩子不是他的。并诉请赔偿。

这总是感情破裂的实锤了吧?

但法官没判离婚,也没判女方赔偿。

啊?单独把这个事实写出来,网上指定一片炸群。

对一个男人来说,孩子都不是亲生的了,奇耻大辱,就这还不让人家离婚?!

莫忙莫忙!

猹岚告诉你后续,也是我看到的这个案子的后续:

女方拿出来证据,男方一开始就患有无精症,不能有后代。为了遮丑也为了家里有个孩子,让太太去私下找人,借了精子,怀孕生育了。

过了几年,他可能心里不爽,或其他原因,想离婚了,就做了个亲子鉴定,然后递交法庭要求离婚+赔偿。

Emmmmm。

看到这里,是不是惊呆了?

反正我当时是惊呆了。

所以呢,实际上真实的法庭操作中,家暴、出轨、婚外和人同居、被负债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判决“感情破裂”的参数。

往往是参数到达了一个临界点,才能证明感情已经破裂。

而那篇文章中,偷换了一个概念。

真实的法律是说:

“不能仅仅以出轨判决离婚,并不是不能以此为由申请离婚。”

这就引起了极大的误解啊。

申请,和判决,分别说的是甲方与乙方。

申请离婚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没有出轨没有家暴没有被负债没有婚外同居就不能没感情了要离婚吗?

可以的。

有的人是真不相爱了。一方就是不爱另一方了,于是申请离婚,并且不再和对方同居,也是成立的。人家两年都分居,甚至更久都分居,也能证明感情破裂。

那么,这么一个明显有漏洞的帖子,为啥会被这么多猹狂吃狂吃呢?

没啥,都是离婚冷静期惹的祸。

离婚越来越难了,是事实。

大家都感觉到,现在一结婚就被锁死了。

大家都感觉到很不开心,一个能够迎合这个普遍“不开心”心态的帖子,就不胫而走。

流言最大的土壤,就是人们的心态。

所以,猹们,我们吃瓜的时候,要谨慎观察,上下左右都好好看看,到底是不是一个真瓜,还是一个藏了私货的瓜。

顺祝新年快乐。

猹岚敬上

本文标签: 感情  也有  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