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得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以个人房产出租的,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
(3)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