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内容

更新时间:2023-08-01 10:16:56作者:佚名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nbsp;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从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四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本文标签: 刑法  淫秽  最高人民法院  

为您推荐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

2023-08-01 10:16

我国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立案标准怎么样认定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

2023-08-01 10:16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须具备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须具备的实质要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本院管辖。

2023-08-01 10:16

法律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定量刑幅度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2023-08-01 10:16

构成抢劫罪的恶劣情节的行为主要是什么

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

2023-08-01 10:16

诉讼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的有哪些(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情形)

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2023-08-01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