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结婚当然是先领结婚证,更保险一些,因为只有男女双方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才是真正建立了夫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才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领完结婚证之后办不办酒席其实是无所谓的。即使办酒席,那么这个酒席也应当是更加真实的。
但是根据各地民俗的不同,可能有的地方特别是农村的地方更讲究办事,认为男女双方只要办了事,办了酒席,办了婚礼就是已经向公众告知双方已经结婚了,甚至认为这种公开办酒席对外告知双方已经结婚的效力,要比去领结婚证的效力还要高。只能说这是一些没有法律意识的人非常愚昧的一种想法!
因为按照法律的角度来说,男女双方办了酒席如果没领结婚证依然是不属于夫妻关系,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其实是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措施的。而且你所办的酒席也可能是打了水漂。所以为了保证男女双方各自的利益,建议大家还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再办酒席更靠谱!
另外也不要再说,办完酒席之后就成立了事实婚姻关系。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1994年以后我们国家已经没有所谓的事实婚姻,只要不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都是属于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