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员工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不去上班,是属于旷工行为,如果旷工天数达到一定程度,单位会以此辞退员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单位都是规定连续旷工十五天,或是一年之内累计矿工时间达三十天的,不论是在国企还是私企,用人单位都有权利辞退员工。
2、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