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对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法律规定了收养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方能收养小孩: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从反映的情况看,夫妻结婚了十多年,双方身体一直较健康,且双方均有工作,年龄也满了30周岁,完全符合法律对收养人的条件要求,可以依法收养年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