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2、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