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程序不是合同交易的必须程序,只要合同体现了当事人的真意愿,且不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即成就了。抵押车如果进行了抵押登记,在抵押没解除前所形成的交易合同只对当事人有效,无斩对抗对三方,这样的合同即使想通过公证来化解风险也无法实现,因为公证处不会给公证的。抵押登记没解除前购买的抵押车也不能完成登记变更,所以,购买未解除抵押的车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2、“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
3、“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