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1 10:17:44作者:未知
虚假破产罪该如何惩处 虚假破产罪是否必须破产
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如何量刑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归公安管辖吗
诽谤犯罪法律条件都有什么 诽谤犯罪法律条件都有什么案例
我国出售出入境证件案的立案标准怎么认定
两高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件解释重要规定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一般有哪些
自己制作电子章违法吗 自己制作电子章违法吗怎么处罚
贪污100万要如何判刑
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解释规定主要内容有哪些
关于串通投标罪的公安立案标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2023-11-11 1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
1.出售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2.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⑴出售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⑵给违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证件的;⑶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⑷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二条[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
2023-11-11 10:16
我国高利转贷罪刑事立案标准有哪些(高利转贷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2023-11-11
对单位行贿行为涉嫌犯罪的一般会判刑多少年
贵州怎样区分拘役、拘留 贵州拘留所在哪里
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什么犯罪可以取保候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构成犯罪的判刑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