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在实践当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有两种相对比较便捷的方法: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该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协议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协议,和公证文书。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条款直接向法院申请公证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成本。
2、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诉讼保全。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者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有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提供对方财产证明,申请人还必须提供相应担保。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