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2、这里提请注意的是,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皆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纳,而不需全部缴纳,但首期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设立有限公司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安排,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或草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