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八级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保险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5)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6)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至于实际赔偿多少,还是需要看一下的当地的赔偿标准和工资的多少,然后进行计算得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