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2 09:27:08作者:未知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有关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犯罪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串通投标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该怎么样判刑
房产证登记一个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吗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后果严重吗)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是怎样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父母和孩子的户口本上民族不一样能改吗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怎么算侵权(实用新型专利一般怎么算侵权行为)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分别是什么
异地法院离婚如何办理(异地法院可以办理离婚吗)
老人立遗嘱财产给外人有效吗(老人立遗嘱财产给外人有效吗)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
2023-08-12 09:27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
2023-08-12 09:04
1、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
2023-08-12 09:03
(一)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
1、是可以的。2、按照《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个人的民族成分,可以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分确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其民族成分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
2023-08-12
两高非法行医犯罪的相关司法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到期拒绝续签怎样支付经济补偿(合同到期拒绝续签怎样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高法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内容
刑事中变造货币案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