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最高检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规定内容

更新时间:2023-04-13 03:15:52作者:佚名

最高检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规定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nbsp;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从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四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本文标签: 淫秽  最高人民法院  物品  

为您推荐

最高检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规定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

2023-04-13 03:15

罚金罚款具体有几种差异(罚金罚款具体有几种差异吗)

罚款和罚金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同: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

2023-04-13 03:15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到底该怎么界定(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规范化)

(一)本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窝藏毒品罪的界限行为人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的行为都是以非法持有为前提的。在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

2023-04-13 03:14

对于绑架犯罪的司法确认是什么 对于绑架犯罪的司法确认是什么罪名

(一)本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均有绑架的行为,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区别之关键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而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以他人作人质等为目的

2023-04-13 03:14

拐骗儿童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么样规定

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

2023-04-13 03:14

最高院非法组织卖血罪司法解释包括哪些规定

《献血法》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

2023-04-13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