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