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解释主要内容(刑法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02 13:41:24作者:佚名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解释主要内容(刑法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标签: 财物  刑法  二百  

为您推荐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解释主要内容(刑法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02 13:41

法律盗窃犯罪怎样立案追诉(盗窃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1、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2023-06-02 13:41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差异有哪些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二者的区别: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

2023-06-02 13:41

湖北董事会股东大会都有哪些区别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二者的区别: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

2023-06-02 13:40

有关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相关解释主要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23-06-02 13:40

对对单位行贿犯罪应受到怎么样判刑处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2023-06-0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