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流程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表格)。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加盖骑缝章)。
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1)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任意一方涉及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代办处不能受理);
(2)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
4、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名称或姓名、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参考样式:附件1)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延期说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超过该期限的需要做延期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