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还的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算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方婚前负债原则上为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还款义务;
2、债权人如果有证据证明钱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还债。
二、婚前个人债务包括:
1、婚前个人债务;
2、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3、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或擅自筹资,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4、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5、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6、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
7、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8、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9、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10、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11、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