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该如何确定 2020年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23-07-12 21:52:50作者:佚名

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该如何确定 2020年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怎么确定
一、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有四大类,分别是: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四类情形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是不同的,

一、
二、三种情形的起点是5000元以上,第四种情形的起点是10000元。
二、与之相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金额标准和量刑标准也不同,分别是
1、额较大标准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标准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
恶意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
本文标签: 信用卡  诈骗罪  数额  

为您推荐

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该如何确定 2020年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怎么确定一、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信用卡诈

2023-07-12 21:52

公司是否一定要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1、公司并不一定要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2、如果发的代表人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则公司不必为其缴纳社保;反之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担任了具体职务,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则公司必须为其缴纳社保。《社会

2023-07-12 21:52

新生儿办理落户集体户口的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办理时要携带以下材料:1、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2、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4、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

2023-07-12 21:52

有哪些情形的不予签发护照(申请人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无法证明身份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2023-07-12 21:52

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的 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违法吗

1.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不合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

2023-07-12 21:51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正确格式的范本是怎样的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xxx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

2023-07-12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