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由两份,单位和受伤者双方各执一份,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索取。如果单位拒绝,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