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申请条件:
1、参保人员经过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
2、参保人员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例如鉴定了伤残等级、护理等级;
3、参保人员所在单位继续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申请资料:
1、《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
2、《职工因工(职业病)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
3、《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拨付审批表》;
4、《工伤认定决定书》;
5、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收据;
6、医学诊断费收据;
7、医学检查报告单。
劳动能力鉴定费一般是由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详情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