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在当事人的配偶及当地的集体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的前提下,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迁,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结婚证、户口迁出地的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入户口,并填写未成年子女随迁单;
4,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5,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