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当事人如想在厦门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或者有一方的户口必须是在厦门,否则没有办法办理。
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如果双方或者被告在厦门生活已经超过一年以上,那么双方可以在厦门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