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情况不能认定为彩礼:
(1)恋爱中赠送的礼物;
(2)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一方消费的支出;
(3)一方自愿送给另一方的礼物、信物等。
2、彩礼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