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使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夜间开远光灯导致的车祸是有责任的。远光灯唯一合法使用条件:只有在道路无其他照明设备,且对向无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