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分割。
(1)男方将婚前财产赠与女方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后不用分割。
(2)但是如果未实际交付的,或者赠与的财产为房产未转移登记,可以撤销赠与。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属性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