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受到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双重管辖。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和法院的管辖一样,都是司法行政机关,都属于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双重管辖。
1. 虽然都属于司法行政机关,但是其职能和任务各自有区别:
(1)人民法院负责依照法律审判;
(2)人民检察机关负责提起诉讼;
(3)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抓人,收集证据。
2. 通俗一点就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等侦查结束,就移交给检察院,让检察院来起诉被告,即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接手后就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案件。 所以我们都习惯上说“公、检、法”。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