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5 19:05:03作者:未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6.6 法释[2000〕13号)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第二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解释有什么内容
有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法定刑事责任
辽宁欠条和借条怎么识别 欠条怎么鉴定真假
法律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定罪刑罚内容是什么
构成暴动越狱犯罪一定要具备怎样条件
构成传播性病罪应怎样量刑处罚(传播性疾病罪量刑)
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贵州事实婚姻同居的差异是几种
最高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相关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规定
刑法保险诈骗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6.6法释[2000〕13号)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
2023-05-15 19:05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
2023-05-15 19:03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应按暴动越狱罪的共犯处理。(二)主观方面本罪在
2023-05-15 19:01
犯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毛坯房物业费怎么收 毛坯房物业费收取标准2022?
2023-05-15
民法典中怎样解除附条件的合同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举例
店面合同到期可以转让吗(有转让费的店面合同到期怎么办)
刑法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犯罪的相关解释重要规定是什么
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