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解释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3-09-28 15:26:19作者:佚名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解释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nbsp;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从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四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本文标签: 淫秽  最高人民法院  物品  

为您推荐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解释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

2023-09-28 15:26

关于变造货币犯罪的司法解释会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法释[2000]26号)第七条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

2023-09-28 15:26

盗伐林木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怎样追究责任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9-28 15:26

仿冒商标一般会怎么处理 商标被冒用怎么办

1、仿冒商标一般在法律上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023-09-28 15:25

集体土地承包转让年限最长一般是多久

1、一般的集体土地承包转让年限是七十年,但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

2023-09-28 15:25

还款逾期多久不能坐高铁 逾期可以坐高铁

⒈如果逾期不严重的,逾期多久都能坐高铁,逾期会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个人再办理信用卡和贷款产生影响。⒉只有当征信逾期严重的,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法院才会对失信执行人采取高消费

2023-09-28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