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证);
(4)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适用于在建船舶);
(6)抵押合同及借款主合同、抵押物品清单;
(7)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
(8)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
(9)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