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有居住证照相资质的照相店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取得照相回执;然后到居住地所属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申办居住证。
2、受理:流管服务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即时受理并出具《居住证办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相关政策,一次性告知其办理居住证首次申领所需文件。
3、审查决定:镇街流管部门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予以通过的,数据流转至公安后台数据库进行制证,并发送至流管服务站。对于申办人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疑似不实的,由民警或协管员对其上门进行核查,经查实申办人所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为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或延期。
4、制证:区公安局制证中心根据流管服务站受理的流动人员居住证办理信息,自接到数据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居住证制作。
5、取证:由镇街流管部门定期到区公安分局制证中心集体取证,再分发到各村居流管服务站(此项约为3个工作日),确保申办人员10个工作日后到申办流管服务站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