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约定,是有一定合同关系
2、参照《民法典》 第四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五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六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八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由此可知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 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 要采用书面形式;
4) 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5、在婚后双方的收入以及经营所得都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在分割和处置共同财产时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去处理,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的比例和金额出现了纠纷后,也是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也是会根据双方的实际的情况以及法定的原则去进行处理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