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是属于刑事处罚种类之一,一般的情况下,是法院作出判决书后,犯罪分子再依据判决书罚金的数额和期限交纳罚金,并不是交纳罚金后再作出判决书的。
《刑事诉讼法》对判决书的作出以下的规定:
1、如果法院是在审理结束后,当庭作出宣判的,判决书应该在宣判5日内送达到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2、如果法院是定期作出宣判的,刑事判决书应该立即送达到案件的当事人和检察机关。
3、如果案件有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判决书应该要上述的期限内一并送达。
法院的判处罚金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