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中间涉及三方主体,您跟银行之间的信用卡关系,您与您的男朋友之间因存在欠条而存在一个借贷关系。不过,首先说逾期的事,因为信用卡是以您的名义办理的,所以您作为合同相对方,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逾期情况比较轻的话,银行一般只会收取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以及账单全额罚息,罚息是日息万分之五的收取,一直到持卡人将钱款还清为止。另外除了罚息以外,如果银行将本次逾期登录到征信系统里面,持卡人的不良记录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不良记录一般是保留五年,五年内如果想要申请贷款,都会有所影响。最后,如果逾期比较严重的话,比方说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持卡人列入银行的黑名单,如果这样还不还款的话,银行还会起诉持卡人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并由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考虑这一点,也不应该逾期信用卡拒不归还。至于您和您男朋友签的欠条,只要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无欺诈胁迫,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有效,双方均应当接受欠条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