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部分: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
2、离婚是双方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原因描述;
3、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约定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