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合处理机动车之间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车损交通事故,自拍照相,保留证据,自行快速撤离现场,共同到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处理。
符合处理条件的,可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1.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2.机动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伤人的交通事故;
3.在本省内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
4.车辆能够自行开动的。
不适用的范围,需报警处理(以下前五种属于先移动现场,后报警的情形,后三种属于在现场立即报警的情形)
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它设施的;
2.车辆未年检的;
3.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
4.车辆无号牌的;
5.无驾驶证驾驶车辆的;
6.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7.一方逃逸的;
8.对事故成因有争议的。
(二)现场撤除程序:
1.发生事故,立即停车;
2.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
3查看损失,拍照存证。全景照(车头及车尾两张)、中心照(车身两侧两张)、细目照(碰撞部位照两张);
4.撤离现场,停车靠边,自行协商,互留电话,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三)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程序:
1.导办台:提交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查验证件;复印证件;填写《协议书》。
2.出单台:打印《协议书》。
3.保险公司评估车损,出具定损单。
4.警务室:对2020元以下车损的《协议书》确认;对2020元以上车损的出具《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5.保险理赔,修理车辆。
(四)微信处理
适用于机动车之间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借助微信事故处理平台自拍照片,传输证据,实现远程在线受理、处理、定责、理赔的“一键式”处理。自助处理,快捷高效,最快速度自撤现场,最短时间处理结案。 受理范围:人未伤、车能动;手续全、有保险; 成因清、无争议。 处理优势:无需交警到场,操作简便易会, 数据跑路高效,理赔快捷到位。
(五)分级处置
适用于网格执勤民警接到报警或路过发现的交通事故处置,属于情节清楚的车损事故当场处理,出具《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有争议的拍照留证移交大队快速处理办公室处理;具有伤人情况的,履行现场处置职责,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寻找见证人,疏导交通,等待事故处理民警到场协助处理。可以有效保证车损事故现场快速撤离,确保道路畅通。
(六)快速处理
各大队事故中队以及高速、长安大队执勤中队设立快速处理办公室,事故处理专职民警受理网格民警移交、快处快赔中心退回大队、未审验等疑难、当事人自行到大队处理的车损交通事故。确保各类车损事故得到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