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房屋拆迁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进行赔偿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进行赔偿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进行赔偿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