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如果是村民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进行调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如果行政纠纷,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相关的行政部门。提讼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