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0-05 16:43:44作者:佚名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1、案件的性质。
重大涉外案件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强,在性质上也不同于一般案件。这些性质特殊的案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
2、案件的繁简程度。
因而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有必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别的人民法院,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级别高的人民法院。
3、案件的影响范围。
案件的影响范围愈大,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级别愈高。
本文标签: 案件  刑事案件  性质  

为您推荐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1、案件的性质。重大涉外案件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强,在性质上也

2023-10-05 16:43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

2023-10-05 16:43

诈骗财物需要多少钱可以立案 诈骗金额多少钱能立案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2023-10-05 16:43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共同犯罪的特点是:1。共同犯罪者的行为与共同犯罪目标联系在一起,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犯罪活动;2。共同犯罪者的行为与犯罪结果构成因果关系;3。共同犯罪者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2023-10-05 16:43

缓刑的适用条件应是怎样的 一般缓刑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

2023-10-05 16:42

强奸未遂如何判刑

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即定性上是强奸罪;2、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在法律上是指是否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要考查每个案件的具体情节。“可以”在法律上也意味着可以不从轻

2023-10-05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