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谁来处罚?(危害公共安全是什么违法行为)
2023-04-21
更新时间:2023-04-21 05:14:11作者:未知
一、债权人篡改借条是诈骗罪吗?
篡改借条不是诈骗罪,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
三、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四、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时效从对方拒绝还款之日起计算,欠条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次日起计算。
总之,人民法院不可能因为债权人单方面修改借条就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如果没有同时具备以上四方面构成要件,就不能认定构成诈骗罪。在借贷关系中,即便借条被债权人单方面篡改,但只要债务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法院也不会支持债权人不合理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