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和诉讼合适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仲裁和诉讼合适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2023-11-15
更新时间:2023-11-15 15:09:18作者:未知
一、著作权侵权赔偿范围有什么?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除了著作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著作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直接损失,即指:
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三)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情形下,判令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或表演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认定著作权侵权要注意什么?
(1)著作权侵权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著作权等有关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者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须再加以证明。在著作权领域中,法律、法规等都对相关从业者就有关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这些规范就可认为是对不特定著作权义务主体应当注意的要求。
(2)要认真考虑实施侵权行为时的环境与相关的因素,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的可能。
(3)要认真听取、分析侵权人的答辩理由,因为他的答辩属于举证的范围,切实地考察答辩理由所依据的事实。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按照全部赔偿原则,认定著作权侵权,必须证明行为人有主观的过错行为,这种过错可以是故意的过错,也可以是过失的过错,还要证明侵权者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所有者有损害的事实存在,要考虑实施侵权行为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