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在刑法上有哪些分类 犯罪客体在刑法上有哪些分类
2023-08-14
更新时间:2023-08-15 00:02:46作者:佚名
一、拘役上诉期可以回家吗?
也是可以回家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二、拘役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一样
拘役是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有期徒刑适用于犯最情节轻或重的犯罪分子。
2、执行的地点不一样
拘役在就近的公安机关执行,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3、待遇不一样
拘役的服刑期间,每月可以有1~2次的回家探亲,接受劳动改造,还有酬劳可得;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不能回家,无偿接受劳动改造。
4、执行期限不一样
拘役的执行期限在半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在半年以上,15年以下。
5、面临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拘役刑满释放,若再犯罪,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罪,一般不构成累犯;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再犯罪且又处以有期徒刑罪名,则可以构成累犯。
(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
1、定义不同
管制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2、被判刑期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3、执行方式和执行者不同
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三)拘役和拘留的区别
1、他们的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司法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适用。
4、法律依据不同。
拘役上诉期当事人也是可以回家进行探视的,一个月当事人有固定的天数可以回家进行探视的这是合理的行为。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拘役的处罚决定的,时间一般是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需要注意的是探视是需要在公安机关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执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