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1
更新时间:2023-05-21 22:40:54作者:未知
一、片面对象犯是共同犯罪吗?
片面对象犯不是共同犯罪。因为片面对象犯是指一方意识到自己在和他人共同犯罪,但是另外的犯罪人没有意识到有共同犯罪人。因此犯罪人之间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只能以所犯的罪名分别定罪处罚。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二、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
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
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
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
4、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5、实行过限的情形。
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6、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
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主要是指事后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对此,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对这种事后帮助行为应单独定罪。
7、先后犯的特殊情形。
所谓先后犯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或者极为接近的时间、场所,对同一犯罪对象先后实施同种犯罪,而主观上没有犯意联系的情况。由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只能由各人分别承担刑事责任。
可见,片面对象犯和共同犯罪有区别,对于片面对象犯只能根据当事人在犯罪行为中的具体罪名分别进行处罚,但在共同犯罪中罪名都是一样的,但定罪量刑时会对主犯和从犯进行区,确认属于从犯的,法院一般都会对从犯适当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