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股东会的职权行使方式有什么(股东会的职权行使方式为)

更新时间:2023-08-13 07:35:30作者:佚名

股东会的职权行使方式有什么(股东会的职权行使方式为)

一、股东会的职权行使方式有什么?

股东们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在会议上通过的决策由股东们签字盖章,表示自己同意或不同意股东会的决议。当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

股东们召开股东会会议,在会议上通过的决策由股东们签字盖章,表示自己同意或不同意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就是股东们一致同意在固定的某个时间必须召开股东会议,另外在一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符合规定的股东、董事、监事也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的会议。而首次股东会,一般是出资最多的股东来召集和主持。

一定要强调的是,当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此之外的其他决议,在法律上并没有上述比例的限定。

最后,对于股东会职权的增加、股东会要如何召集、股东表决权是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还是人数或者其他形式来定、股东会如何做出有效决议等方面,都允许股东们自由商议,只需要在章程中写清楚就可以。这也是公司法尊重股东自治的重要体现。

二、成立公司需要股东提供什么?

注册新公司时,里面有一个公司为股东的,在公司法中称之人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材料有:

1、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股东的公章;

2、法人股东以支票方式出资的提交支票及开户行帐号、开户行名称;

3、法人股东在新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最后一页签字部分加盖法人股东的公章。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大会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成立公司时,股东需要提供公司的章程并加盖法人股东的公章。还要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最后还需要法人股东的出资证明,例如,公司开户时的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名称等。

本文标签: 股东会  股东  要在  

为您推荐

股东会的职权行使方式有什么(股东会的职权行使方式为)

召开股东会之后,要在会议上形成决策,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表示是否通过该决议,股东会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成立分公司或变更公司的经营模式,需要2/3的股东同意。

2023-08-13 07:35

交通事故死人无法赔偿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受害者死亡无力赔偿的,受害者的家属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法院查封肇事司机名下的财产,交通事故的赔偿款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支付的,若这部分费用不够,需要司机自己赔偿。

2023-08-13 07:35

帮别人过账商业行贿怎么处罚 帮他人过账

帮别人过账进行商业行贿,要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情节严重的,需要从重处罚,可以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2023-08-13 07:34

股份代持隐名股东需要签合同吗(股份代持隐名股东需要签合同吗)

代持隐名股东的股份,需要签署协议,要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要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出资,不能存在瑕疵出资、出资不实的情况,隐名股东找别人代持股份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2023-08-13 07:34

两个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行为 两个事实婚姻是重婚吗

存在两个事实婚姻关系,不会构成重婚罪,不符合条件,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自己有配偶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缔结婚姻关系,认定重婚罪后,需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8-13 07:34

小三有资格告已婚男重婚吗? 小三可以告已婚男重婚吗

小三是没有资格告重婚罪的,因为其不是受害者,不符合起诉的条件,重婚罪可以认为是公诉案件,也可以认为是自诉案件,可以由受害者准备起诉状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公安机构调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3-08-13 07:34